国庆出游注意!这些行为可能要踩"刑"线!

发布时间:2025/10/3 分类:畅森普法浏览:299

十一小长假近在眼前,不少家庭可能选择会出门游玩。但你知道吗?旅途中这些看似平常的旅游行为,竟可能触及刑事犯罪的高压线。2024年文旅部数据显示,国庆期间旅游纠纷中刑事立案案件同比增长23%,其中故意损毁文物、过失致人重伤等罪名占比超六成。今天我们通过案例与法律条文解读,帮你认清旅游中的刑事风险,守住文明与安全的底线。



一、文物古迹碰不得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但总有游客为寻求"存在感"无视法律规定妄为,殊不知随手一笔可能换来牢狱之灾。


(一)典型案例

2024年10月,某景区发生一起游客涂鸦事件:游客张某用红色记号笔在石刻旁涂写姓名,导致文物表面永久性损伤。

经查,该石刻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张某行为符合"显著改变文物外观"的定罪标准,最终以故意损毁文物罪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二)律师提醒

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一款,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全国重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两高司法解释明确,"损毁"不仅指物理破坏,还包括"显著改变文物外观,影响整体历史风貌",哪怕是涂鸦、刻字等行为也可能构成犯罪。


特殊提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本体均受严格保护,如长城城墙、敦煌壁画、故宫建筑构件等。损毁5件以上三级文物或导致二级以上文物损毁,即属于"情节严重",将面临更重刑罚。




二、疏忽大意酿大祸

国庆景区人流密集,游客的一次疏忽可能给他人带来终身伤害,甚至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一)典型案例

2024年11月,某景区发生一起意外:游客张某明知自身有恐高症,仍擅自偏离规定路线攀爬未开发区域,失足坠崖时砸中下方休息的游客李某,致其重伤二级。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违反景区安全规定,应当预见危险却轻信能够避免,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赔偿医疗费等共计42万元。


(二)律师提醒

《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实践中,景区游客构成此罪需满足三个条件:

一是存在违规行为(如偏离路线、违规使用设备);

二是造成他人重伤结果(需达到《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的重伤等级);

三是违规行为与伤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坠崖案中,张某偏离路线的行为直接导致李某被砸伤,完全符合这三个要件。



三、这些行为也可能涉刑

除了文物损毁和过失伤害,国庆旅游中还有两类常见行为容易触犯刑法,游客需特别警惕。


(一)抢夺罪:"金项链陷阱"

2024年4月,某水上乐园发生系列抢夺案:游客陶某某、郑某趁他人玩水时,先后6次拽走游客金项链,涉案金额达1.5万余元。

法院以抢夺罪判处陶某某有期徒刑2年,郑某因同时参与销赃,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通常5000元以上)即构成犯罪,景区人多拥挤场所更易成为此类犯罪高发地。


(二)危险驾驶罪:"骑行有风险"

2025年2月,7名摩托车爱好者在某地环岛旅游时,违规驶入高速公路,被交警当场拦截。虽未造成事故,但因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面临罚款和扣分处罚。

若在景区道路上醉驾、超速或追逐竞驶,则可能触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危险驾驶罪,最高可处拘役6个月。



四、游客避险指南


(一)意外发生后的正确做法

若不慎发生人身伤害或文物接触意外,慌乱之下的错误处理可能加重责任。需立即采取"三步法"妥善应对:

保护现场:不要移动受伤人员或损坏文物,避免因破坏现场导致责任认定困难。如涉及文物损坏,切勿试图"修复",造成二次破坏。

及时报告:立即拨打110报警,并联系景区管理处。景区均设有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A级景区核心区域还标注了救援电话及疏散路线,可快速获取帮助。报告时需清晰说明事件地点、经过及人员伤亡情况。

配合调查:涉及文物损坏时,需主动配合文物部门调查,隐瞒事实可能导致责任升级。游客的配合度将直接影响事件处理进度。


(二)安全游览三大原则

"标识即红线",不碰禁止规定:景区内如果有"禁止攀爬""未开放区域""禁止抛物"等标识,无论是否有人看管,都需严格遵守。

"小事不小视",杜绝危险行为:在景区特殊环境下,乱扔垃圾可能引发山林火灾,攀爬护栏可能坠入悬崖,这些行为都可能从"行政违规"升级为"刑事犯罪",一旦造成后果悔之晚矣。

"拍照先观察",兼顾安全与美景:拍照时需先确认三个问题:是否站在安全区域?是否会触碰古迹?是否有高空坠物风险?

如在危险地带拍照时,需与防护栏保持安全距离;拍摄文物前,先查看是否有"禁止拍照"标识。确保行为不危害自己、不影响他人、不损坏公物。



畅森律师提醒您

旅游的意义在于欣赏美好,而非留下破坏;在于收获快乐,而非承担罪责。让我们带着对法律的敬畏、对文物的珍视、对生命的尊重踏上旅程,让文明成为行囊中最珍贵的物品,让安全成为归途上最坚实的保障。毕竟,唯有知法、懂法、守法,才能让每一段旅程既见风景之美,更守公民之责,真正实现 “游有所乐、行有所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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