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新规|消费、公司经营、电力……新的一月这些领域有新规

发布时间:2024/7/1 分类:新闻中心浏览:712

【关键词】公司股东、消费贷、交管新规试点



遏制“自动续费”有新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补充了经营者关于老年人、未成年人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义务规定;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还预付款;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有可能影响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习惯正常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停止收取预付款。



明确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要求

国家发改委发布《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对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做出顶层设计,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规则调整有关市场范围、运营机构、交易主体表述,完善市场成员、市场交易类型相关表述。明确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要求,电力交易机构负责建立市场注册制度,负责注册管理、注册审核公布及报送政府部门备案等工作;交易主体进入或退出电力市场需办理注册或注销手续,严格执行市场规则。  



公安交管8项便民利企新措施

公安部制定出台8项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行驶证电子化、快递上门服务于7月1日开始试点。具体包括:

1、试点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在全面实现机动车检验标志、驾驶证电子化基础上,在北京、天津等60个城市试点推行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

2、实行摩托车登记“一证通办”。

3、便利群众网上办理汽车注销手续。

4、推行快递上门服务便利群众办事。

5、优化驾驶证重新申领考试科目。

6、优化城市路口非机动车交通组织。

7、推行交管业务网上精准导办服务。

8、推出“交管12123”APP单位用户版。



贷款用途、对象有新规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个人贷款管理办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修订的重点内容包括:

一是合理拓宽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的用途及贷款对象范围,优化流动资金贷款测算要求,满足信贷市场实际需求;

二是调整优化受托支付金额标准,适度延长受托支付时限要求,提升受托支付的灵活性;

三是结合信贷办理线上需求,明确视频面谈、非现场调查等办理形式,适配新型融资场景;

四是明确贷款期限要求,引导商业银行有效防范贷款期限错配风险,进一步优化贷款结构;

五是进一步强化信贷风险管控,推动商业银行提升信贷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六是将《项目融资业务管理规定》作为专章纳入《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



排放工业污染物需“持证”

生态环境部修订发布《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突出排污单位全覆盖、环境管理要素全覆盖、污染物排放管理全覆盖,明确对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噪声等污染物排放行为实行综合许可管理。全面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将大气、水、固废、噪声等多环境要素以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要求依法全部纳入排污许可证,推动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



党政机关门户网站新规定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等四部门制定印发《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规定要求,建设运行互联网政务应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范内容篡改、攻击致瘫、数据窃取等风险,保障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稳定运行和数据安全。规定要求,一个党政机关最多开设一个门户网站。互联网政务应用的名称优先使用实体机构名称、规范简称,使用其他名称的,原则上采取区域名加职责名的命名方式,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实体机构名称。



新《公司法》正式施行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认缴登记制进行了完善,明确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同时,新《公司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本法规定期限的,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逐步调整至本法规定的期限以内;对于出资期限、出资数额明显异常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依法要求其及时调整。




四川:实行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办理

日前,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印发《四川省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实施方案》,自2024年7月1日起对全省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实行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办理。将企业信息变更涉及的7个事项整合为企业和群众视角的“变更一件事”,通过跨部门数据实时推送,实现各环节并联办理,避免重复申请、重复提交、重复审核,大幅减少办事环节、申请材料、办理时间和跑动次数。


黑龙江:出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

《黑龙江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共7章48条,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规定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工作原则、规范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从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配建城镇养老服务用房、改造养老服务设施、适老化改造等方面作出规定;同时明确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内容与标准,要求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应公示服务制度、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强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支持与保障措施,在经费保障机制、工作评估机制等方面作出规定。



福建:促进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

《福建省促进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十七条,重点突出创新驱动、推广应用、政策扶持、部门合力四个方面。支持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创新、产学研用合作、研究成果转化;支持加快首台(套)技术装备专利审查,首台(套)技术装备可作为研制人员职称评审、业绩,以及考核、晋升、提级和职称聘用的重要依据。

《条例》还提出一些具体的扶持政策,明确知识产权部门要加强对首台(套)装备专利侵权纠纷的快速处理,及时维护首台(套)装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研制和购置首台(套)装备的企业,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地方政府及部门的扶持和优惠政策。



浙江:家政服务将有统一标准

《浙江省家政服务条例》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商务主管部门将建设全省统一的“浙里家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并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浙里家政”对按照规定录入信息的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人员,通过公共数据平台统一的数据共享通道核查身份信息后,赋予家政服务机构码、家政服务人员码;对家政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技能等级状况、从业经历等信息通过数据共享通道比对后,在家政服务人员码予以显示并动态更新。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新政策

商务部发布《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和立项管理办法》,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规定,企业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系统登记企业信息,办理工程项目备案立项,报告项目后续开展情况。企业办理相关业务时均可在线提交相关材料,在线打印备案回执、立项回执。《管理办法》规定,对办理一般项目备案的,企业应在对外投标议标前或签约前在线填写备案表。商务主管部门受理企业备案表后,企业可于3个工作日内打印备案回执。企业对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加强公募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

证监会制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共十九条,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调降基金股票交易佣金费率;二是降低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佣金分配比例上限;三是全面强化基金管理人、证券公司相关合规内控要求;四是明确基金管理人层面交易佣金信息披露内容和要求。证监会组织行业机构于2024年7月1日前完成首次股票交易佣金费率调整。


  1.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2. 在线客服

    QQ客服

  3. 在线咨询热线

    0429-7773338

Copyright © 辽宁畅森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辽ICP备2021003903号      辽公网安备21140302000221    东升网络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