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必知!合同质量标准条款,仅写“符合国家标准”远远不够

发布时间:2025/5/30 分类:新闻中心浏览:141

合同是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其中的条款细节直接关系到交易的顺利进行和企业权益保障。以质量标准条款为例,该条款的设置是否严谨、合理,往往在交易履行过程中起到决定性作用。不明确或模糊的质量标准,极有可能引发后续争议,给企业带来损失。看似只是几行字的约定,却可能在关键时刻成为左右交易成败的 “胜负手”。此前,我们在审查顾问单位合同时发现:多份供应商合作合同的产品质量验收条款仅约定 “符合行业标准”。

——殊不知,看似稳妥的表述,实则暗藏法律风险。

*具体案例 具体分析 法律科普 仅供参考



一、模糊条款背后的法律风险迷雾


“行业标准”四个字,背后包含着复杂的标准体系。我国现行标准体系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多种,且各标准之间存在不同的效力层级与适用范围。若合同中未明确具体标准,一旦发生纠纷,将陷入标准适用的混乱局面。


1、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的冲突

国家标准是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基本要求,具有强制性。而行业标准是在没有国家标准的情况下,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当两者对同一产品的质量要求不一致时,适用哪一个标准?行业标准侧重于生产工艺与特定功能的细化要求。国家标准则更强调通用性安全指标与基础性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如果设备涉及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出现差异,无疑应以国家标准为准。可棘手的是,很多情况下争议的焦点并非核心安全指标,而是像能耗、耐用性这类推荐性标准。一旦合同中缺乏明确的标准适用条款,双方很容易陷入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的僵局。



这种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的潜在冲突,并非个例。在食品、建材、电子等众多行业,类似的标准差异屡见不鲜。比如在食品添加剂使用上,国家标准规定了一个宽泛的安全剂量范围,而食品加工行业标准可能出于特定工艺或产品定位,给出更严格的使用限制。


2.行业标准的更新迭代

行业标准并非一成不变,随着技术发展和市场需求变化,标准会不断更新。若合同中未注明标准的版本号及实施日期,当新旧标准交替时,极易引发争议。

比如说,新能源汽车电池安全标准因材料技术突破而更新,或市场需求变化促使智能家居互联互通标准迭代时,若合同未明确适用版本,可能出现供应商按旧标准交付、采购方要求按新标准验收的情况。

又或者某建筑工程合同未约定混凝土强度检测标准版本,恰逢新规增加抗渗等级要求,施工方按旧规施工导致验收纠纷,这时候双方就会因责任归属及整改费用产生争议。这种情况下,缺乏明确版本约定会使合同履行陷入僵局,甚至需通过法律诉讼界定责任,增加交易成本与时间损耗。


3、判定主体缺失的执行困局

实践中,常见的质量验收主体包括第三方检测机构、行业主管部门或企业内部质检部门等。不同主体的检测方法、判定依据和公信力存在差异。

第三方检测机构:若合同未明确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资质要求、选择方式及费用承担,双方可能在争议发生后,因无法就检测机构达成一致而延误解决时机。

企业内部质检:当以企业内部质检部门作为验收主体时,若未明确其检测流程、人员资质等,在发生纠纷时,该检测结果可能不被对方认可,最终依旧要诉至法院,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


4、法律风险的蝴蝶效应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但在实际诉讼中,“行业标准”的举证责任在主张方。若企业无法提供具体标准文本,或者所提供的标准不能被法院认可,将承担败诉风险,面临退货、赔偿、支付违约金等一系列严重后果。

质量争议一旦爆发,对企业信誉会产生连锁摧毁效应。一方面,负面舆论会导致供应链断裂,引发多米诺骨牌式的反应,在行业内引发连锁反应,也损害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失去市场份额。另一方面,质量争议会引发市场口碑的崩塌,若因质量问题卷入诉讼,企业的负面信息将被公开,可能被列入行业信用黑名单,影响后续的商业合作机会以及银行贷款等,最终导致多年积累的良好口碑毁于一旦。



二、律师建议

1、明确引用具体标准及版本信息

合同中须准确标注适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完整版本号及实施日期(如 “执行GB/T 38050-2023《乳化沥青渗透性测定法》,2023年10月1日实施”);涉及多项标准时以附件形式列明全文,无国家标准的领域可引用国际标准(如 ISO)或行业协会标准,但需确保技术要求不低于国内强制性规范。


2、引入第三方检测并量化验收指标

根据交易性质和产品特点明确验收主体,如大型设备采购可约定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验收且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日常原材料采购可约定由买方指定质检部门按约验收,并在合同中明确验收主体的资质要求、选择方式及费用承担;同时需规范验收流程,详细约定验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步骤,例如卖方应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验收申请,买方需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在合格后签署文件,还应明确验收不合格时的退货、换货、维修等处理方式及违约责任。


3、设立样品作为对照标准

若在适用标准上双方难以达成共识,或缺乏对应的明确标准。交易双方可以设置一个样品,在合同附件中详细列明样品的技术参数,包括检测方法、测量工具及允许误差范围,作为产品验收的具体标准。若验收时对产品质量产生争议,则可以封存样品为基准进行比对检测。




【畅森律师告诉你】

商事交易中,“信任”不能替代“规则”,“人情”不能凌驾“法律”。实际经营中,一些企业方觉得“合作多年,条款差不多就行”,但法律不认人情只认白纸黑字。若未及时修正模糊的质量标准条款,未来很可能在争议中陷入被动,承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信誉危机。

只有把握好标准,将细节“量化”“文本化”“规范化”,才能真正实现从“业务驱动”到“合规驱动”的管理升级,让每一份合同都成为企业稳健发展的“安全堡垒”。


  1.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2. 在线客服

    QQ客服

  3. 在线咨询热线

    0429-7773338

Copyright © 辽宁畅森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辽ICP备2021003903号      辽公网安备21140302000221    东升网络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