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新规|就医、购物、学前教育……新的一月,这些改变你知道了吗?

发布时间:2025/6/3 分类:新闻中心浏览:62

关键词:医疗、网店、学前教育




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各地要指导公立医疗机构根据住院患者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结算类型等因素,参考同病种前3年度实际发生的次均住院费用和个人自付费用,合理确定住院预交金额度,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降至同病种同保障类别个人自付平均水平。自2025年6月30日起,公立医疗机构要按照通知相关要求收取住院预交金,并对常见病种预交金收取额度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引导自然人网店健康规范发展

《自然人网店管理规范》(下称《管理规范》)自2025年6月1日起实施。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管理规范》填补了自然人网店管理法律制度规则的空白,以推荐性标准的形式,推动构建网络交易平台对自然人网店“统一入驻标准、统一运营规则、统一退出机制、统一数据报送标准”的“四个统一”管理框架,实现对自然人网店“从生到灭”的全流程全链条规范,引导自然人网店健康规范发展。


进一步规范证券行业金融工具会计处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修订发布《证券公司金融工具估值指引》《非上市公司股权估值指引》《证券公司金融工具减值指引》等三项指引,进一步规范证券行业金融工具会计处理,指导证券公司科学、合理地对金融工具进行估值和减值,防范金融风险。三项指引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证券公司金融工具估值指引》主要修订内容为,提高金融工具估值频率,增加证券公司使用第三方估值数据相关要求,确保估值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调整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方法,主要依据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价格数据进行估值等。


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五部门印发《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自2025年6月15日起施行。《通知》包括三方面内容: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促进供应链上下游互利共赢发展;规范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管理,切实履行贷款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业务,完善管理框架,防范业务风险。《通知》提出,关于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业务的相关规定,自实施之日起设置两年过渡期。


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下称“学前教育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学前教育法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发展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以政府举办为主,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鼓励、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国家推进普及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此外,学前教育法明确,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聘用)等方面享有与中小学教师同等的待遇。


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

《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实现相同目的或者达到同等业务要求,存在其他非人脸识别技术方式的,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个人不同意通过人脸信息进行身份验证的,应当提供其他合理、便捷的方式。




上海: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新政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海市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实施办法》明确本市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后,按规定享有购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等权利——

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收入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行确定缴存基数,选择缴存比例。灵活就业人员转为单位在职职工的,可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单位;到外省市就业的,可以按规定办理异地转移接续,将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转移至外省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依法扣除。


四川:工伤保险就医及费用结算管理办法

为保障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有效救治,规范工伤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行为,加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省人社厅制定《四川省工伤保险就医及费用结算管理办法》,共五章三十三条,主要包括总则、就医管理、费用结算、监督管理、附则等内容,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厦门:六条措施支持软件产业发展

为推动厦门软件业锻长板、补短板、铸新板,打造软件名城升级版,近日,厦门市工信局发布《厦门市推动软件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推出包含锻造产业优势、赋能新型工业化、孵化开源生态、优化发展环境等四方面六条措施,自2025年6月12日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鼓励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开放应用场景,联合软件企业培育工业软件精品。每年遴选一批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实施效果好、推广价值高的工业软件产品,按照场景应用情况给予支持。


南昌:电梯安全管理条例6月起施行

为进一步明晰电梯安全相关各方责任,提升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有效降低电梯故障率,预防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南昌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随着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发展,南昌电梯保有量高速增长。截至4月底,该市电梯总量超7.9万台,其中15年以上老旧电梯7112台,近5年平均增长率超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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