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4/10 分类:新闻中心浏览:2065
认罪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此类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可对其予以从宽处理。这一制度贯穿于从嫌疑人或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直至案件进入庭审的刑事诉讼全程,无论是在侦查、审查起诉还是审判阶段,均具备适用条件。
需要明确的是,三个阶段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虽然均可以认罪认罚,但不同阶段认罪认罚从宽幅度有所不同,从宽幅度从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依次递减。
在认罪认罚阶段,辩护律师的职责和作用尤为关键,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Part.01 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是否认罪认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而言无疑是一个重大的人生抉择,他们往往会感到迷茫、焦虑和无助。作为辩护律师,需要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解答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提出的各种疑问和法律问题。这些问题包括对各种可能法律后果的分析和预测,和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个人权益的考量。此外,辩护律师还要时刻关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心理状态和需求,为他们提供心理支持和安慰,帮助他们保持冷静和理智。
Part.02 程序选择建议
是否选择认罪认罚,必须确保充分尊重并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愿性。这是整个认罪认罚程序的核心原则,也是认罪认罚的案件中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在这一环节中,辩护律师扮演着关键角色,他们的专业支持能够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和指导。辩护律师通过全面深入地了解案件事实,并在充分掌握相关证据信息后,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深入沟通,帮助他们产生清晰、全面的理解和认知,并提出专业的法律建议;而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当在正视案件事实、明确法律后果及其个人权益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与需求,做出是否认罪认罚的决策。这样一来,不仅能确保认罪认罚行为的自愿性和真实性得到维护,还能有效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
这里需要清楚的是
“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仅对个别情节提出异议,或者虽然对行为性质提出辩解但表示接受认定意见的,不影响“认罪”。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犯数罪,却仅仅如实供述其中一罪或部分罪名的,则不作“认罪”的认定,也就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但对如实供述的部分,可以考虑适用从宽处罚
“认罚”的重点则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悔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应当结合退赃、赔偿损失等因素来考量。假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虽然明面上表示“认罚”,却存在串供、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或者隐匿、转移财产,有能力而不赔偿损失等情形,则不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Part.03 量刑协商
认罪协商是关键。认罪认罚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和检察机关双方进行的,但是因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加之其对犯罪相关证据和信息掌握不全面,所以需要辩护律师协助其进行认罪协商。在检察机关提出相应的量刑建议之后,辩护律师可以提供新的事实证据以及法律适用意见,与检察机关进行认罪协商,以确保帮助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争取更有利于其的量刑结果。
畅森律师提醒您:
在认罪认罚阶段,律师的角色是多层次、多维度的。他们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法律洞察力,还需要具有高度的职业操守和责任心。一个优秀的律师,不仅能够在法律层面上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更能够在心理层面上给予支持和安慰。即便在认罪认罚后,律师的工作也并未结束。他们将继续关注案件进展,并在必要时为当事人提供进一步的法律支持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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