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8/2 分类:新闻中心浏览:1826
诉讼案件中,证据的收集与整理至关重要。从单个证据的证明效力,到多组证据联合形成的逻辑链条,都能够证明不同的事实,从而得以维护当事人自身的合法权益。本期畅森律师为您整理:劳动争议纠纷中,起诉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具体案例 具体分析 法律科普 仅供参考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自然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或分立、合并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二、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1.劳动合同;
2.如无劳动合同,需提供:工资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考勤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工作服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或工作日志、工作邮箱、荣誉证明等能记录履职情况的证明等。
三、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
除了上述证据外,还应提交的证据:
·因涉及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
1.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关于雇佣关系的证明;
2.工作起止日期的证明;
3.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的决定、通知;
4.按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处罚的有关规章制度;
5.劳动者违章违纪的证明;
6.劳动者的工资、资金等收入情况的证明;
7.劳动者必须遵守的服务期限规定;
8.其他证据。
·追索劳动报酬的劳动争议案件:
1.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关于雇佣关系的证明;
2.工作起止日期的证明;
3.出工人员名单;
4.出工人员劳动天数及应得工资额的证明;
5.拖欠劳动报酬具体数额的证据;
6.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7.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起诉方裁决书送达日期的证明;
8.其他证据。
·因工伤保险待遇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
1.认定工伤决定书;
2.劳动能力鉴定材料;
3.用人单位交纳工伤保险金的证据;
4.劳动者的工资等收入情况的证明;
5.治疗情况及医疗费单据;
6.其他证据。
四、相关程序应提交的证据
1.当事人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而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劳动者应向法院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已接受其申请材料的凭证及尚未受理的证明。
2.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提交: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起诉方裁决书送达日期的证明;其他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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